注:1、流程圖最后一格為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部分
2、中外合作辦學凡是在國外有半年以上學習經歷者,均需在網上提交認證申請。只有全程在內地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才填寫“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申請表”。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位)認證上海驗證點: 閘北區(qū)梅園路77號上海人才大廈1樓。
4、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5、上海專業(yè)性涉外翻譯機構:應具有上海市工商注冊,有涉外翻譯資質并備案的單位。
6、自行郵寄的請按《驗證初審受理單》規(guī)定的時間內盡快領取初審材料,以免延誤認證時間。
7、所有復印件均為A4紙。
8、本流程自2014年2月7日起執(zhí)行。
注:以下申請材料清單下載自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網,申請材料可能隨時有變動,請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為準。(2014年2月7日)
溫馨提示:除照片、翻譯件和授權聲明外,所有材料須交驗證機構驗看原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我中心只收取復印件。
申請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交驗材料清單
1. 一張二寸藍色背景證件照片;
2. 需認證的國外源語言(頒發(fā)證書院校國家的官方語言)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原件和復印件;
3. 需認證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所學課程完整的正式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學習獲得的學位證書,需提供學校職能部門(如學院、學籍注冊部門或學生管理部門)開具的官方研究證明信原件和復印件,研究證明信內容應說明學習起止日期(精確到月份)、專業(yè)名稱、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
4. 需認證的國外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和成績單(研究證明信)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可到我中心6層服務大廳內的翻譯公司辦理翻譯);
5. 如在國內高校就讀期間到國外高校學習獲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申請者要提供國內高校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學信網學籍注冊證明材料;
6. 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護照首頁-個人信息頁、末頁-本人簽字頁、以及所有留學期間的所有簽證記錄和出入境記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申請者留學期間護照已超出有效期限,還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護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7. 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授權聲明》模版下載);
8. EMS特快專遞郵寄單(郵寄單由驗證機構提供;請申請者填寫常用的中國境內地址和電話,且與認證系統(tǒng)中填寫的信息一致)。
另需額外出具的相關證明有(以下材料均需準備原件和復印件):
1. 如無法提供留學期間護照原件的,請?zhí)峁?/span>
(1)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無法提交留學期間護照的情況說明;
(2)新護照首頁或戶籍簿;
(3)我國省市公安機關所屬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留學期間出入境記錄證明。出入境記錄證明無法涵蓋的學習經歷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況證明(社保證明、外國人注冊登錄情況證明、學校開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讀證明等);
2. 若成績單上有轉學分、豁免學分的記錄,需提供這部分成績對應的原始成績單及所獲的證書(如沒有證書可不提供);
(1)如該部分成績來自于國外學習經歷,需同時提供該階段的簽證和出入境記錄;
(2)如該部分成績來自于境內學習經歷,且無境內院校畢業(yè)證書,需同時提供境內院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
3. 尚未頒發(fā)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的證明信者,需提供該證明信和成績單的翻譯件;
4. 在俄語國家獲得學士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或學士學位課程入學合同;
5. 在愛爾蘭學習獲得愛爾蘭國立大學學位證書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學位證書;
6. 在美國學習者,如持F-1簽證,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簽證,需提供DS-2019表格;
7. 在加拿大學習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開具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8. 在菲律賓取得學位證書者,須本人親自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如就讀學校為國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外交部認證;如就讀學校為私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和外交部認證;
9.歐洲部分國家須提交留學期間居留卡,如居留卡無法提供,可用學生證、注冊證明等材料代替;
10.馬來西亞雙聯課程申請者,須分別提交馬來西亞校方出具的整個學習期間(包括雙聯課程期間)的成績單或學習證明,以及第三國高校的雙聯課程成績單;
11.如申請者為古巴政府單方獎學金項目畢業(yè)生,則應提交語言預科證明和國內院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全程在古巴完成學業(yè)者無須提交學習經歷證明)。
12.學習期間如在國內完成實習活動,需提供學校認可的實習證明或實習合同;
13.如委托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托書》(模板下載)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內(自代辦之日起)只能代理遞交一位認證申請者的申請材料。
特別提醒:
1、申請者在驗證機構遞交申請材料時需填寫EMS特快專遞認證結果郵寄地址單,此地址在認證過程中無法更改。認證完成后,認證結果將通過EMS特快專遞直接郵寄至申請人。
2、我中心暫無法受理直接郵寄材料原件的申請。請勿將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其他意外。
3、在遞交認證申請材料過程中,需申請者本人對認證申請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簽字確認,因此請申請者盡量親自前往我中心各驗證機構辦理認證申請手續(xù)。如需代辦,請參見上述第13條辦理相關手續(xù)。
注:以下申請材料清單下載自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網,申請材料可能隨時有變動,請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為準。(2014年2月7日)
合作辦學申請材料清單
1、一張二寸藍色背景證件照片;
2、所獲合作辦學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和復印件;
3、合作辦學學習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4、獲得的國(境)外證書和成績單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5、本人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戶口薄的身份頁原件和復印件;
6、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請點擊證明模板下載 填寫);
7、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請點擊授權聲明書下載);
8、如委托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托書》(模板下載)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內(自代辦之日起)只能代理遞交一位認證申請者的申請材料。
特別提醒:
1、如果申請者有6個月以上的國(境)外學習經歷,請按照國外認證申請材料或港澳地區(qū)認證申請材料準備相關材料。
2、申請者在驗證機構遞交申請材料時需填寫EMS特快專遞認證結果郵寄地址單,此地址在認證過程中無法更改。認證完成后,認證結果將通過EMS特快專遞直接郵寄至申請人。
3、我中心暫無法受理直接郵寄材料原件的申請。請勿將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其他意外。
4、在遞交認證申請材料過程中,需申請者本人對認證申請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簽字確認,因此請申請者盡量親自前往我中心各驗證機構辦理認證申請手續(xù)。如需代辦,請參見上述第8條辦理相關手續(xù)。
注:以下申請材料清單下載自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網,申請材料可能隨時有變動,請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為準。(2014年2月7日)
溫馨提示:除照片、翻譯件和授權聲明外,所有材料須交驗證機構驗看原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我中心只收取復印件。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
1. 一張二寸藍色背景證件照片;
2. 需認證的港澳特別行政區(qū)高等學校頒發(fā)的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高等學校頒發(fā)的高等??茖W位證書或高等專科文憑);已畢業(yè)但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zhí)峁┚妥x學校出具的已獲學位的證明信原件和復印件;
3. 在港澳特別行政區(qū)高等學校學習期間完整的正式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學習獲得的學位證書,需提供學校職能部門(如學院、學籍注冊部門或學生管理部門)開具的官方研究證明信原件和復印件,研究證明信內容應說明學習起止日期(精確到月份),專業(yè)名稱,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
4. 如果申請認證的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成績單(研究證明)為外文,須提交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與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可到我中心6層服務大廳內的翻譯公司辦理翻譯);
5. 如在境內高校就讀期間到港、澳高校學習獲得港、澳學歷學位證書,申請者要提供境內高校的畢業(yè)證書或者學信網(鏈接)學籍注冊證明材料;
6. 若成績單上有轉學分、豁免學分的記錄,需提供這部分成績對應的原始成績單及所獲的證書(如沒有證書可不提供);
(1)如該部分成績來自于國外學習經歷,需同時提供該階段的簽證和出入境記錄;
(2)如該部分成績來自于境內學習經歷,且無境內院校畢業(yè)證書,需同時提供境內院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
7.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港、澳居民須提供:
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護照或其它含有出生地信息的證明文件;
(2)臺灣居民須提供:
①身份證或戶籍謄本(身份證正反兩面都需要復印);
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或旅行證;
③本人在港澳地區(qū)學習期間的居留證明;
(3)內地居民須提供:
①往來港澳通行證(含學習期間所有簽注記錄);
②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出境學習期間的出入境記錄(加蓋公章),如:內地省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入境事務處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
8. 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授權聲明》模版下載);
9. EMS特快專遞郵寄地址單(郵寄單由驗證機構提供;請申請者填寫常用的中國境內地址和電話,且與認證系統(tǒng)中填寫的信息一致);
10.如委托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托書》(模板下載)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內(自代辦之日起)只能代理遞交一位認證申請者的申請材料。
特別提醒:
1、申請者在驗證機構遞交申請材料時需填寫EMS特快專遞認證結果郵寄地址單,此地址在認證過程中無法更改。認證完成后,認證結果將通過EMS特快專遞直接郵寄至申請人。
2、我中心暫無法受理直接郵寄材料原件的申請。請勿將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其他意外;
3、在遞交認證申請材料過程中,需申請者本人對認證申請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簽字確認,因此請申請者盡量親自前往我中心各驗證機構辦理認證申請手續(xù)。如需代辦,請參見上述第10條辦理相關手續(xù)。
注:以下申請材料清單下載自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網,申請材料可能隨時有變動,請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為準。(2014年2月7日)
溫馨提示:除照片、翻譯件和授權聲明外,所有材料須交驗證機構驗看原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我中心只收取復印件。
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
1. 一張二寸藍色背景證件照片;
2. 需認證的臺灣地區(qū)高等院校頒發(fā)的繁體中文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和復印件;
3. 在臺灣地區(qū)高等院校學習期間所有完整的正式(繁體中文)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4.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大陸居民須提供:
①居民戶口簿或戶口卡或有效護照個人信息頁;
②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2)臺灣居民須提供:
①臺灣地區(qū)居民身份證(身份證正反面都需要復印)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和;
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或旅行證;
(3)港澳居民須提供:
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本人在臺灣學習期間的居留證明;
5.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授權聲明》模版下載);
6. EMS特快專遞郵寄地址單(郵寄單由驗證機構提供;請申請者填寫常用的中國境內地址和電話,且與認證系統(tǒng)中填寫的信息一致);
7. 如委托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遞交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委托書》(模板下載)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內(自代辦之日起)只能代理遞交一位認證申請者的申請材料。
特別提醒:
1、申請者在驗證機構遞交申請材料時需填寫EMS特快專遞認證結果郵寄地址單,此地址在認證過程中無法更改。認證完成后,認證結果將通過EMS特快專遞直接郵寄至申請人。
2、我中心暫無法受理直接郵寄材料原件的申請。請勿將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其他意外。
3、在遞交認證申請材料過程中,需申請者本人對認證申請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簽字確認,因此請申請者盡量親自前往我中心各驗證機構辦理認證申請手續(xù)。如需代辦,請參見上述第7條辦理相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