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語譯成外語的技能訓練原則
據
上海法語翻譯所知,就目前而言,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翻譯訓練一般都包括母語譯成外語和外語譯成母語兩種訓練。在我國高校外語專業(yè)實施的各層次翻譯教學中,兩種訓練雖然都有,但側重點不一樣。而勒菲阿爾提出原則上不應提倡母語譯成外語的訓練,理由有三:
首先,對于絕大多數的雙語者.母語譯成外語的思維過程缺乏必要的活躍性,一來因為外語水平不如母語水平;二來就算兩種語言的水平相近,語感相去還是甚遠,再則外語水平好,外語語言外的知識也未必夠,所以外語不宜作譯入語使用。
其次,母語譯作外語的訓練,在很大程度上會破壞學生在外語譯入母語的訓練中獲得的成果。母語在人的意識中太頑固,太具侵擾性,極其容易代替外語的思維和表達,導致學生用語言譯碼代替翻譯,因此,讓學生做這類練習,有可能重新滋長他們在學習外語譯入母語時竭力改正、抑制的舊習慣。
再次,母語譯成外語是違反常規(guī)的做法,因為它無法達到翻譯的基本要求:原文與譯文的寫作風格一致,寫作質量對等。
然而,世界上眾多的小語種國家不得不面對母語必須譯成外語的現實,為解決這個困難,勒菲阿爾建議采用小組活動,亦即通過合作翻譯的方式,以取得較佳的翻譯效果。小組活動的訓練方式是根據巴黎高等翻譯學校的具體情況設計的。這所學校的學生中相當部分是外國人,其中不少學生的母語為漢語、泰語、阿拉伯語、阿爾巴尼亞語、朝鮮語等,學生的共同語必須是法語和英語。雖然這種情況與我國絕大部分外語院校的情況不同。但勒菲阿爾提出的小組訓練方式的幾個重要原則,恐怕值得我們借鑒。他明確提出,小組訓練的目的,是使學生明白遵循一定的條件和模式,運用有效的合作方式,以取得上乘的翻譯質量。為此,小組訓練必須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一是小組訓練安排在學生基本掌握了外語譯入母語的翻譯技能后,亦即培訓的最后階段。
二是譯者應當挑選一名語言水平、技能水平及知識水平與自己相當的合作者,除此之外,合作者的母語必須是譯入語,他必須熟悉翻譯文章的主題,能用專門術語表達主題知識,并具有合作的熱情。
三是充當譯者的學生應負責組織整個小組的活動,從開始選擇合作者到最后譯文定稿,他都必須對小組活動的各步驟、組織安排、工作方式等作出決策。活動中,譯者除按翻譯技能訓練的要求準備譯文初稿外,在初稿修改階段,必須向合作者提供有關原文的詳細資料。如原文文體、原作者、原文風格、原作者的寫作意圖及原文讀者等背景資料。當翻譯中碰到因為文化差異導致譯者誤解或不完全理解原文意思,或因為譯入語表達不當,使譯文產生歧義等困難時,譯者提供的以上補充資料可以幫助合作者通過母語的語感及豐富的本族語文化知識,最終揭示原文暗含的意思,或找到洽當的譯語表達方式。譯稿修正后,譯者還要檢查譯文與原文是否含有等值的內容,對應的風格。起到相同的效果等??傊g者必須極盡所能,與合作者通力配合,努力重構一篇既清晰易懂、又完全符合譯入語表達習慣的譯文。小組活動中,組員之間的積極討論是保證譯文質量及其忠實性的最好辦法。
四是合作者不能閱讀原文,譯稿修改時,他只能把學生的譯文和后者提供的有關原文的補充資料作為參考資料。
五是科技文章的翻譯應盡可能請有關專業(yè)的專家修改譯文。
關于母語譯成外語的訓練,勒菲阿爾的看法總的來說是符合實際的,他所提出的有關原則從理論上講也是可行的,對我們的翻譯教學無疑具有啟迪意義。但另一方面,上海法語翻譯認為我們也應該看到,基于我國目前的情況,有的學校施行起來會有較大的困難。